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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或将进一步下降

发布时间:2019-03-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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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小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9年银行保险业如何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定下明确目标。

《通知》首先聚焦优化“两增两控”总体目标,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增量扩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同时继续保持对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监测,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信贷占小微企业融资总量的比重,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

  在差异化考核方面特别要求,《通知》要求5家大型银行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019年力争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0%以上”;对于地方性法人机构,考核指标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对于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作指标考核,保持日常监测、通报。主要监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通知》特别提出了明确的应对路径,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巩固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减费让利成效,带动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围绕“降融资成本”,从四个方面给出具体要求。

  其一,继续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合理水平。各商业银行要在保持“量”“价”平衡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巩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指导工作成效。

  其二,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类机构同类产品平均水平的银行,要进一步加大贷款利率压降力度。使用政策性银行转贷资金、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资金以及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合理确定其利率定价水平。

  其三,进一步完善内部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实行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予以补贴等方式,提升分支机构和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业务的积极性。

  其四,严格落实相关收费减免要求。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

  在银保监会发布这一政策前一天,由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编制的“建行·新华普惠金融-小微指数”显示,2018年四季度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可得性及满意度上升,融资成本连续下降,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正稳健提升。该指数数据显示,2018年四季度,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略有上升,需求指数为107.09点,较上一季度上升2.86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风险下降,尤其是融资成本连续两个季度下降,价格指数为95.82点,较上一季度下降5.87点。有理由相信,此次《通知》的发布,将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纾解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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